政府不能强迫电子邮件公司“以防万一”地复制和保存您的帐户
警方发布了无根据的保存要求,以迫使电子邮件提供商抢占用户的私人通信。 纽约大学法学院的Melodi Dincer和纽约大学法学院的Kristin M. Mulvey | 2019年2月21日| 上午10:15 纸质信件有最后的安息站-无论寄给谁。 从实际和法律的角度来看,常规邮件的功能使理解和应用隐私保护变得相对简单。 但是,随着我们的通信技术发生变化,现代法院一直在努力为通信提供类似程度的隐私保护。 数字通信提出了新的问题。 例如,您的电子邮件不存在于信箱中,而是存在于由私人公司运营的在线存储库中。 随着电子邮件和社交媒体等数字通信在社会中的普及,调查人员越来越依赖它们作为重要的证据来源。 确保电子邮件获得适当的第四修正案保护是ACLU的优先事项之一。 因此,在星期二,我们在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提交了法庭上的知情人士提要,提请注意一个鲜为人知的法规,该法规似乎给执法人员提供了违反宪法的漏洞,可用于追求数字证据。 该案涉及执法保护的无谓使用,以迫使电子邮件提供商复制和保留个人的私人通讯长达半年,而无需征询法官或达到怀疑标准。 第四修正案保护我们的财产权利不受任意警察权力的影响。 在执法部门没收我们的“文件”和“特效”之前,它必须从中立的地方法官那里获得逮捕证。 在这种情况下,执法部门单方面发出了保存要求,然后花了9个月的时间跟进了搜查保存电子邮件的逮捕令。 这种长时间,无根据的扣押是全国范围内一种日益增长的做法的典型表现:调查人员定期发布秘密要求,以保留个人的私人帐户数据,以防万一他们决定以后再返回法院。 此案凸显了政府如何利用《存储通信法》中未经审查的部分,从而为《第四修正案》保护措施造成了巨大的漏洞。 第2703(f)节允许政府强迫电子邮件提供商和社交媒体公司在90到180天的法定期限内创建和存储用户帐户的副本,而无需凭单或正当理由。 与仅将邮件从一个地址传输到另一个地址的邮政服务不同,电子邮件和社交媒体提供商会为所有传输的邮件创建即时,准确的副本。 第2703(f)节通过要求提供者主动复制和存储通信和其他帐户数据,干扰所有者的隐私和财产权并创建一个私人信息数据库(以防万一执法部门决定保留)来利用数字通信的存储特性。稍后再带回认股权证。 第2703(f)条的表面目的是确保调查人员在有时间获得手令之前不会销毁相关的刑事证据。 根据给定案件的事实,这是合理的考虑。 为了解决此问题,SCA指出“提供商”。 。 。 在发布法院命令或其他程序之前,应采取所有必要的步骤来保存其拥有的记录和其他证据。”这种措辞似乎意味着,第2703(f)条的保存要求至少应与政府为获取逮捕证和搜查帐户信息而进行的不懈努力。 实际上并非如此。 第2703(f)节允许不当扣押私人帐户数据,因为它允许调查人员强迫提供者冻结整个帐户的批发副本,而无需描述与他们的调查有关的特定信息。 提供商经常收到成千上万的2703(f)需求,却从未见过授权令。 在2018年下半年,Facebook收到了57,000个保存要求,但只有大约34,000种形式的法律程序可以获取和搜索帐户信息。 即使政府跟进手令,通常也要花90天以上的时间。 调查人员经常使用该法规来强制提供者复制和保留成千上万的私人在线帐户,以防万一在调查过程中后期出现对信息的需求。 第四修正案解决了国会显然试图通过第2703(f)节解决的问题-政府可能需要在用户或提供者删除其中的关键信息之前访问帐户。 在紧急情况下,第四修正案的认股权证要求是一个例外。 在这种例外情况下,如果在政府忙于申请手令的同时,有既有可能的原因又有合理的可能性销毁了证据,则可以无理由地没收武器。 但是,根据第2703(f)条,这种辩解根本无法成立。 该法规不要求保存要求的可能原因或任何事实依据。 当执法部门花费超过90天的时间才能获得逮捕证时,就不会提出紧急要求。 当执法部门根本不附带命令返回时,尤其是这种情况就不会成立。 第四修正案平衡了我们在在线交流中的权利和有效执法的目标。 但是,当涉及《 SCA》第2703(f)条时,政府完全避免了《第四修正案》的要求,从而破坏了这种平衡。 要在紧急情况下(无论是花费9个小时还是90天)抢占和搜索我们的数字帐户,政府必须首先获得逮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