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囚徒:国际媒体对阿富汗妇女的陈规定型观念

为什么在国际媒体上,阿富汗妇女被刻板和歪曲为“受害者”和“囚徒”,而传统上他们被压迫为“无身份”?

2015年,Isobel Yung的HBO纪录片名为“阿富汗妇女权利与浮动军备”,描绘了两名受到家庭暴力和性侵犯影响的阿富汗妇女。 这些妇女确实是受害者,但他们并不代表阿富汗的所有妇女。 为什么那些以挣脱传统规范或行为准则的方式挣扎的战士不被考虑或接受采访? 她不可以采访一些参加过几次妇女维权活动的现代自由派妇女吗? 她不可以采访政治家,教授,学生等职位更好的妇女吗?

显然,国际媒体充斥着这种描述。 阿富汗妇女身着蓝色短袍,尤其是那些似乎在新闻报道,纪录片和录像带中代表阿富汗的受害者,囚犯等的妇女。 事实是阿富汗的妇女是战士,教育者,律师,医生,教师,政客,女运动员,激进主义者,新闻工作者,新闻记者,主播,歌手等等。 这些妇女在9/11袭击之前和之后都存在。

塔利班对妇女的罪行导致了这种陈规定型观念,但是,新一代阿富汗根本不代表她们。 虽然,对于那些意外受事件影响的人也应该有同情的描述,例如,由于误解而在喀布尔被一群人杀害的法尔昆达案。 尽管他们的行为没有正当理由,但并不代表阿富汗的所有男子都是相似的。

极端事件在整个区域定期发生。 我们的邻国巴基斯坦目睹了针对亚洲比比的一系列抗议活动,该人自2015年以来一直被定罪为亵渎亵渎罪,并一直生活在极端恐惧之中。此外,巴基斯坦甚至有一项宽恕的法律,禁止在荣誉杀人案件中采取法律行动。 对妇女的另一种极端暴力是报复强奸。 例如-Mukhtar Mai被十个人强奸,因为他的兄弟在2002年错误地指控巴基斯坦有人强奸。2012年,一起帮派强奸事件震惊了德里,一名理疗女孩被杀。 根据2018年的报告,印度每天发生106起强奸案。 在中国和印度,杀女婴现象很普遍。 甚至联合国也宣布,有2亿女孩在中国和印度出生,下落不明。 在俄罗斯国会议员中,一项后备法律削减了家庭暴力的长期存在。 实际上,有600名妇女死于自己的房屋。

在欧洲,基于性别的暴力更为普遍。 在欧洲联盟,自15岁起,三分之一的妇女遭受了身体和性暴力,1/2的妇女遭受了性骚扰,强奸了每二十名妇女中的一人,五分之一的妇女遭受过跟踪,超过95%的受害者被贩运欧盟的性剥削是女性。 这些不仅是统计数字,还包括囚犯和受害者的妇女人数。

电影制片人,新闻工作者和媒体代表应保持中立。 事实是,由于家庭暴力,名誉杀害和强奸,妇女正在全球遭受苦难。 因此,媒体有责任清楚地描绘文化,性别和民族。 女人属于哪个国家都无所谓,她们会遭受暴力侵害。 因此,媒体有责任如实描述这些问题。